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作为承保对象的保险。责任保险主要包括产品责任险、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雇员忠诚险等。
产品责任险是指当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包括批发商和零售商)因其生产或销售的产品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公众责任保险是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经济活动过程中因疏忽或意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进行承保的一种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的形式很多,主要有普通责任险、综合责任险、场所责任险、电梯责任险、承包人责任险等。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办公楼、饭店、工厂、商场、公共娱乐场所等都可以通过投保公众责任保险来转嫁这方面风险。
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三资企业、私人企业、国内股份制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企业以及集体或个人承包的各类企业都可为其所聘用的员工投保雇主责任险。随着《劳动法》的实施及我国劳动合同制的不断完善,雇主责任险将是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转嫁上述风险的重要途径。
赔偿顼目包括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用、医疗费用四项。
雇员忠诚责任险是以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受雇期间,因欺骗或不忠诚行为(贪污、挪用款项、伪造账目、偷窃钱财等)而导致其直接经济损失为保障内容的一项保险,投保人可以将其雇员不忠诚行为为公司招致的潜在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
理赔处理一经得知导致或可能导致在本保险单项下索赔的任何情况,雇主或其代表(如果知道)应立即通知本公司说明雇员的下落及当时所发现的欺骗行为的细节,并应在上述通知后三个月内提交本公司索赔的全部细节,提供索赔的证据。
(责任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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