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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员须知

  

一、省委、省政府关于行业协会作用的最新决定和条例

培育发展行业协会是中央的重要战略部署,省委、省政府也非常重视行业协会的发展,张德江书记几次作出重要批示,并肯定了行业协会在发展经济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张书记亲自指导下,《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最后形成,于2006年2月15日正式发布。省人大、省法制办、省民政厅、省经贸委等研究制订的《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也于2006年3月1日施行。《决定》和《条例》的出台,是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的重大战略决策,在全国是首创,标志着我省行业协会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是我省行业协会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决定》明确了行业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三项职能,可开展行业调查、评优论证、培训、交流、咨询、展览、协调争议、反倾销、行业标准论证等多方面活动。《条例》规定:“有关国家机关制订涉及行业利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公共政策、行政措施、行业发展规划,应听取相关行业协会的意见。”

二、加入物流行业协会的好处

1、我们将充分发挥作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协助政府部门对行业发展进行指导、协调,传达政府方针政策,反馈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2、我们将制订行业规约,倡导企业严格自律,规范市场行为,协调行业关系,遏制无

序竞争,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3、我们将对行内企业进行资质认定及等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评定等。

4、我们将加大行业及会员宣传,举办行业盛会,编印行业期刊,树立起行业的良好形象。

5、我们将定期组织物流企业与制造企业集会,促进沟通与交流。

6、我们将完善市场管理,创造一个健康、有序、和谐、安定的营商环境。

7、我们将加强与其它行业的互动,联合开拓更大的市场空间,竞争更大的市场份额。

8、我们将为会员提供法律及其他咨询服务,帮助会员保险索赔、诉讼等。

9、我们将协助会员解决日常运作中的实际困难,为会员排忧解难、保驾护航。

协会本着联络、沟通、协调、服务的目的:

架设企业与社会的桥梁 沟通政府与企业的联系
维护企业与会员的权益 代表企业与会员的心声

三、各会员企业负责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东莞市物流行业协会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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