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凭准考证进入指定考场,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或军官证和文职干部证)等有效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
2、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本、纸张、多功能计算器和各类通讯工具。考生手机在考试前5分钟交监考老师代为保管。考试中发现使用,监考老师有权没收,并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3、对违反考场纪律现象:个人违纪,违纪者本次考试成绩为零分;多人互相作弊,参与作弊者成绩一律为零分;监考人员与考生共同作弊,本考场全体考生成绩不予确认,并取消本考点考试资格。
4、考生一律使用2B铅笔和蓝色或黑色钢笔或圆珠笔答卷。
5、考生在填写答题卡时,应按要求填涂;填涂准考证号,只需将阿拉伯数字填上,汉字写在考生姓名下考试地点一栏。
6、对于有装订线或密封线的试卷,只能在装订线或密封线外答题,并不得做任何标记,否则作废卷处理。
7、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老师提醒考生注意时间。
8、监考老师宣布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将试卷反扣桌上,待监考老师收齐试卷后,依次离开考场。
9、考生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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