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物流行业协会
东物协〔2015〕20号
关于开展东莞市诚信物流企业评估的通知
各物流企业:
国家树诚信,社会讲诚信,企业践诚信。物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企业诚实守信经营之品德,将促进企业核心竞争力形成与稳定发展。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和东莞市委市政府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要求,提升东莞市物流行业诚信,建立诚信物流企业制度,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扩大企业信用知名度,推动行业自律,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东莞市物流协会近期将在业内全面开展东莞市诚信物流企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条件和经费
(一)本次评估对象是经东莞市工商局批准登记注册满两年以上,并自愿报名参与的物流企业。
(二)对报名资料进行资质审核。
(三)物流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上年度未参加工商年度检查及工商年度检查不合格;
2、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严重处罚或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3、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4、经评估委员会审议后认为具有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四)评估经费:
1、参评物流企业单位无需缴纳评估费用。
2、诚信物流企业资质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后可参与复审,复审合格的继续颁发诚信物流企业资质。
二、评估内容
分为四级指标。主要考察物流企业的运营管理、遵章守法、社会责任、企业信用积累。各项指标根据评估指标计分,分为基础分和附加分两个部分,基础分为100分,附加分为10分。
三、评估方式
为确保评估工作有效落实,本次评估成立“东莞市诚信物流企业评估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估委员会)。评估委员会是评估工作期间的非常设机构,负责本次评估的监管工作、核定评估标准和细则,指导评估工作的开展,认定评估结果。东莞市物流行业协会秘书处具体承担实地评估工作,组建评估工作组,进行评审并提供评估意见。
本次评估采取多方评价主体打分的方式,包括企业自评、评估工作组考评、企业内外部评价等,最终结果交由评估委员会审核。
四、时间安排
企业申请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日—12月31日
申报材料时间:12月15日—1月15日
结果公示时间:1月25日—2月5 日
五、评估结果应用和推广
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两年,每两年进行一次复查。根据评价结果将给企业颁发统一编号的诚信证书和牌匾。被评为诚信物流企业的将在以下方面得到应用和推广:
1、举行诚信物流企业颁牌仪式,颁发证书和牌匾;
2、建立东莞市诚信物流企业信誉档案(诚信物流企业库);
3、编制《东莞市诚信物流企业名册》免费推介;
4、将诚信物流企业推荐给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行业组织等;
5、东莞物流网、东莞物流报等刊物免费推介;
6、向潜在合作客户免费推介。
欢迎各物流企业报名,协会将竭诚为贵企业服务。凡报名参加评审企业,可以向秘书处索取并如实填写《东莞市诚信物流企业评估申请书》和《东莞市物流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在规定期间内将参评资料以邮件或传真方式发送至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叶绮娴 电话:0769-22325672/18038266022
传 真:0769-22325674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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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物流行业协会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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