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张某君系A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的送货员。2007年3月2日晚上9
点,张某君在送完货从公司回家的途中与一辆小车发生交通事故。经查,张某君驾车时持他人驾驶证,A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以此拒赔。张某君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向公司提出工伤赔偿。
问:1、张某君能向公司主张工伤赔偿吗?
2、商业保险能抵销社会保险吗?
3、张某君获得交通事故赔偿了,还能主张工伤赔偿吗?
答:1、张某君的行为符合工伤的范围,属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此,张某君可以向公司主张工伤赔偿。
2、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商业保险能否索赔,不影响社会保险待遇的给付,因此,本案张某君虽然因自身的原因不能获得商业保险的赔偿,但依然可以主张社会保险待遇。
3、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系不同的法律关系,可以并列主张。
律师提示:不少公司认为花少钱替员工购买团体险后就可以不买社会保
险,从而可以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但商业保险公司并未向其阐明两者不可替代,往往公司花钱却达不到目的。因为,商业保险仅仅是一种福利,权利人依然是员工。所以公司在购买团体险时,一定要明白两者之间的区别,正确规避风险,作出有利的选择。
(法律顾问:唐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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